关于苏太太

联系苏太太

公司名称:苏州市苏太太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士友

电话:0512-6618 0109

传真:0512-6579 7369

邮箱:stt@sutaitai.net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巨庄

当前位置:首页 » 用好“新消法”保障食品安全

用好“新消法”保障食品安全

——文章来源:中国坚果炒货网


  连日来,全省各级工商部门立足工商职能,开展“尚德守法 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并指出监管职责调整后全省工商系统将依照“新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相关监管执法职责,依法维护食品市场经营秩序。
  省工商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09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工商部门始终把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作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强 化对食品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全程监管。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基本形成了以严格食品流通许可为基础,“六查六看”为日常监管方式, 食品快速检测与实验室抽样检验相结合为筛查手段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建立了云南省食品安全网,重点加强食品流通过程监管,基本形成了流通环节食品来源可追 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查究的网络信息平台,为云南省食品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截至2014年5月31日,全省流通环节有食品经营户达30.6万余户。云 南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呈现逐年好转的趋势,多年来流通环节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当前,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要求,省工商部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职责,整体划入了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这次职责调 整后,工商部门将主要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商标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相关监管执法 职责,依法维护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例如:在“新消法”中首次明确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 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特别是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购买商品和休闲食品的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 明理由。这些新的条例都加大了对消费者的保护力度,为更好地保障食品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全省工商系统将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积极配合做好食品安全 监管工作,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深入实施“消费满意在云南”行动,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推荐阅读文章:

  →陈君石院士:食品安全问题存在诸多误区

访问量:-
此文关键词: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法 休闲食品